【大紀元2013年10月03日訊】(新紀元週刊345期,記者齊先予報導)在中共因薄熙來翻供而倍感尷尬的8月23日,警察抓捕了網路名人薛蠻子,有效轉移關注。大V的粉絲數高達數千萬,微博力量遠勝於喉舌。
面對中共以「淨網行動」羅織罪名,異議人士說:「我就是要依法律辦事,你可以違法把我抓起來。」
微博是網路上允許用戶及時更新發布簡短文本的微型博客,一般少於140字。儘管中共封鎖了國外的Twitter、Facebook和Plurk,2009年7月關閉了飯否等民間微博、而在2009年8月開通了具有半官方性質的新浪、網易、騰訊等微博網站,並採取了實名制,但中共宣傳部越來越覺得無力控制微博言論以掩蓋官方謊言,而不得不撕下偽善面具,公開暴力抓捕網路民眾。
目前中國大陸有八億網民,截至2012年12月,光在新浪微博上註冊的用戶就超過五億,每日活躍用戶數近5000萬,用戶每日發博量超過一億條。在新浪微博開通初期,新浪網邀請明星和名人開設微博,實名認證後,在其用戶名後加上橙色字母「V」,以示與普通用戶、微博達人的區別,同時也可避免冒充名人微博的行為,但微博功能和普通用戶相同,這樣的名人被稱為「大V」。由於所發內容吸引人,很多大V的粉絲高達數千萬,影響力極大。
比如薛蠻子被抓前的8月20日,其粉絲數為1214萬7086人,也就是說,只要薛蠻子在其微博上發表一個帖子,這1200多萬人馬上就能看到他發布的消息,這比中共官方的《人民日報》、新華網、中央電視臺的影響力大多了,無論中宣部如何強行讓人訂閱,《人民日報》的讀者群也最多300萬,只是薛蠻子粉絲的四分之一。這就是中共之所以要搞所謂「淨網行動」、抓捕威懾大V的根本原因。
兩高的荒唐事:轉500次成罪
據大陸媒體報導,為了打擊中共不想要人民知道的所謂「謠言」,各地公安抓捕了500多網民。為了給他們定罪,9月9日,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匆忙公布「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誹謗資訊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轉發達500次就算構成誹謗罪。
中共兩高的解釋引起網民和司法界專業人士的強烈反擊。很多律師認為,「網路尋釁滋事罪」,是將刑法293條尋釁滋事罪條款中的「公共場合」擴大到虛擬的網路空間,實際上是頒布新的法律,應該經過全國人大的審批通過之後才能立法,否則越權立法,說輕是篡權,說重是造反。
很多民眾評論說,「先別管我說了什麼。如果有499人轉發,我就沒事。如果再多一個人轉發,我就要坐牢了。犯法不犯法,並非取決於我的行為,而是取決於別人的轉發。這是算是什麼狗屁法律?」「假設兩個人在微博發了同樣一條誹謗謠言,一個被轉發500次,一個沒被人轉發。前者入罪後者無事,這不荒唐嗎?」「本人剛註冊了500個小號,誰要惹我,我就給他轉發500次,往死裡轉!」
專家評論說,這種無視基本法律和法治原則的司法解釋,等於是敲響了中國法治的喪鐘,使中國重新倒退到30多年前可以由公安機關隨意抓人定罪的「文化大革命」和毛澤東時代。
轉移視線 薛蠻子因嫖娼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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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3/10/3/n3977832.htm薛蠻子嫖娼與大V-500次「傳謠」.html 美東時間: 2013-10-02 12:35: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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